6.7 密封性能


6.7.1 由灭火剂蒸气压力驱动的灭火器和二氧化碳贮气瓶应用称重法检验泄漏量。灭火器的年泄漏 量不应大于灭火器额定充装量的5%或 50 g(取两者的小值)。贮气瓶的年泄漏量不应大于额定充装量 的5%或 7 g(取两者的小值)。
6.7.2 充有非液化气体的贮压式灭火器和贮气瓶,应用测压法检验泄漏量。灭火器每年的压力降低值 不应大于工作压力的10%。
6.7.3 可间歇喷射的灭火器在部分喷射后的泄漏量应按7.4.3检验。灭火器喷射后 5 min,测量其内 部的压力值(或灭火剂质量)不应小于前次测量值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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